问题 | 别人欠我钱怎么起诉处理 |
释义 | 对方欠钱不还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应当写好起诉书,如果书写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然后携带好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经过法院审查后,法院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依法受理的就会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会依照具体情况依法判决。如果人民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民法典欠债不还,怎么办 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时,应该果断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写好起诉书,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审理清楚之后会下判决,当事人可以根据判决进行执行的申请。 二、南京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欠钱不还协商是最快最有效的方式,但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三、起诉欠钱人多长时间强制执行 起诉欠钱人强制执行的时间是6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是公民或者一方是公民的,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一、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二、对方欠钱不还,起诉的流程如下: 1、首先应当写好起诉书,如果书写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然后应当携带好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经过法院审查后,法院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依法受理的就会开庭审理; 4、最后法院会依照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总而言之,起诉欠钱人六个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申请执行的经当事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不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并申请法院恢复原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执行期限自结算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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