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了,没有传票和判决书,只有短信通知是真的吗 |
释义 | 起诉对方,但对方消失联系不上,原告先写起诉状,然后到法院立案。法院可以启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满,如果被告还不知道自己被起诉了,法院会通知原告缺席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你好,我今天收到了这个短信我是否真的被起诉了呢 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所发来的短信通知来获知自己是否被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你好,法院通过短信通知对方被起诉吗? 法院是不会发短信通知当事人被起诉的,而是会通过送达传票的方式通知被告。发运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有直接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收到12368发的短信开庭通知是真的吗? 如果是短信通知一般是假的,法院一般会邮寄送达或者当面送达。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我被起诉了,法院传票下来了。去了是干嘛? 被起诉了不一定先收到法院的传票,需要看法官采取什么送达方式,一般会先电话通知,也可能会收到短信,最后是书面传票。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我们没有结婚证,只有法院调解判决书,可以迁出户口 没有结婚证是能转孩子户口的,且需要办理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就可以凭借该迁入证明办理户口的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这与是否有结婚证没有太大的关联。法律依据:没有结婚证是能转孩子户口的,且需要办理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就可以凭借该迁入证明办理户口的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这与是否有结婚证没有太大的关联。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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