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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规
释义
    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违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如果公司不给员工合同,员工可以与人事部沟通,并向劳动局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公司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员工可以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无需赔偿,但应书面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分析
    一、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违法吗?
    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
    2、公司不给你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3、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因此,如果是员工自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向员工进行赔偿,而且,公司还应该书面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的规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给员工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如果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员工自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无需向员工进行赔偿,但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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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3: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