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均取消年终一次性资金: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三个工资档次,已在最低工资档次的,可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分。受开除公职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停发工资。 一、行政处罚影响提干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也要遵守纪律的规定,如果违法的,会被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二、公职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分 公职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已经失效,在公务员法中规定对公职人员的处分有六种,处分分别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公务员可以提出陈述和申辩来救济自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工资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均取消年终一次性资金: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三个工资档次,已在最低工资档次的,可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分。 受开除公职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停发工资。 受到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被解除处分后,其晋升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解除处分的次年起重新计算。 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经核实确属被错误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应恢复其原工资待遇。处分期内被减发或停发的工资、资金、津贴、补贴予以补发,处分期间计算为晋升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和被开除公职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不适合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