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诉讼费什么时候给 |
释义 | 一、打官司诉讼费什么时候给 1、诉讼费(有可能产生鉴定费) 一般由原告先垫付诉讼费,案件审理完结后判决书会根据原被告各方责任大小判决分担诉讼费,完全败诉的一方一般会被判决承担全部诉讼费用(鉴定费)。 2、律师费 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二、打官司需要哪些费用 打官司的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用、鉴定费用、公证费用、评估费用、文印费、交通费等等。 (一)费用计算 (1)财产案件受理费 如果打的是债务、合同纠纷等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民事官司,那么,应该按照争议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诉讼费。诉讼费的交纳,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计算公式,速算方法: 1千元以下×50元/件 1千元--5万元×0、04+10元 5万元--10万元×0,03+510元 10万元--20万元×0、02+1510元 20万元--50万元×0、015+2510元 50万元--100万元×0、01+5010元 100万元以上×0、005+10010元 例如:您打的是债务官司,张三向您借了15万元,您告他还钱,您需要预交的诉讼费是: 150000×0、02+1510=4510元 (2)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有很多官司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比如:收养、侵犯名誉权案件等,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作交纳的,具体收费办法是: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专利行政案件及商标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0元。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3)申请费 申请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按规定交纳的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交纳费用速算方法如下: 1千元以下30元/件 1千元--10万元月×0、01+20元 10万元以上×0、005+520元 (4)其他诉讼费用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 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二)诉讼费用的预交 如果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您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必须交纳诉讼费。官司打完了,到底由谁交钱,法院会给您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您执意不按照规定如期交纳诉讼费,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您的案件将不能得到继续审理。同样,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 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交的金额和方式。 三、双方当事人如何负担诉讼费 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按照以下原则负担: (1)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按比例分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协商负担:调解、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四、申请费按照以下原则负担: (1)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2)协商负担:在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申请人负担:申请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4)人民法院决定负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费,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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