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建立生物安全事件调查溯源制度发生什么 |
释义 | 国家建立生物安全事件调查溯源制度。发生不明原因的生物安全事件,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应当组织开展调查溯源,确定事件 一、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管理有哪些方面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包括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前的有效预防、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及时应对以及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后的修复重建。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包括重特大火灾事件、金融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突发群体事件、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突发性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可能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并有重大社会影响。 二、食品检测归哪个部门负责 可以到质监部门、疾控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检验,也可以到一些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比如谱尼测试、通标公司等等。 广义的食品检验是指研究和评定食品质量及其变化的一门学科,它依据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各种技术,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 如国际、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对食品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副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食品检验的内容包括对食品的感官检测,食品中营养成分、添加剂、有害物质的检测等。 三、生物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有什么 生物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如下: 1、购买或者引进列入管控清单的重要设备、特殊生物因子未进行登记,或者未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2、个人购买或者持有列入管控清单的重要设备或者特殊生物因子; 3、个人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或者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4、未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进入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协同联动、有序高效的生物安全应急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相关领域、行业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和统一部署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并组织、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制定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事后恢复等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依法参加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生物安全事件调查溯源制度。发生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和不明原因的生物安全事件,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应当组织开展调查溯源,确定事件性质,全面评估事件影响,提出意见建议。 第二十三条国家建立首次进境或者暂停后恢复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高风险生物因子国家准入制度。进出境的人员、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包装物和国际航行船舶压舱水排放等应当符合我国生物安全管理要求。海关对发现的进出境和过境生物安全风险,应当依法处置。经评估为生物安全高风险的人员、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等,应当从指定的国境口岸进境,并采取严格的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境外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应对制度。境外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件的,海关依法采取生物安全紧急防控措施,加强证件核验,提高查验比例,暂停相关人员、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等进境。必要时经国务院同意,可以采取暂时关闭有关口岸、封锁有关国境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涉及专业技术要求较高、执法业务难度较大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有生物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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