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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金和订金哪种可退回
释义
    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订金的约束力以及如何处理定金,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但无论哪一方反悔,卖方只需原数退还定金,不适用罚则。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或履行合同义务前,向对方支付金钱或有价物,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合同、担保和预付款的性质,适用定金罚则。
    一、定金交了签了认购书能不能退定金
    定金交了签了认购书不能退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定金的特征如下:
    1、定金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于定金合同;
    2、定金是典型的债的担保形式;
    3、定金担保是一种双方当事人担保;
    4、定金的支付须在合同履行前进行。
    定金作为一种合同的担保方式,因其设立的目的和发生效果的差异,可以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等。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特别指明定金的类型,则应当认为当事人约定的定金为违约定金。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在我国历来的民事法律中均有规定。
    定金与押金也不同,一般而言,押金的数额不受定金数额的限制,而且没有定金罚则的适用。押金类型非常多,无法统一确定,甚至有的押金需要清算,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有定金性质的,不能按照定金处理,但是,如果押金和保证金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符合定金构成的,可以按照定金处理。
    二、购房三金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购房三金的具体含义: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意向金,它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至少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
    三、定金与订金区别是什么
    定金订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是否具体有担保性质、主从合同关系、法律后果等方面。订金能退,定金一般不能退。
    定金表明对合同有担保性质的资金。支付定金后,单方面后悔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倘若是由于接受定金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卖家要双倍返还定金。但是订金就不同了,因为法律上规定订金是被视为合同可以履行情况下而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执行中不出乱子,那么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小部分。但如果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订金都是可以退的。
    具体来说,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如下: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3、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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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8: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