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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孩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已经上户口了
释义
    法律分析: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应到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办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持证人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等出具的造成《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的证明材料;  
    (二)接生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三)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已报或未报户口的证明;  
    (四)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已经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文,副页和存根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上与相关证明资料,登记永久保存。
    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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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4: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