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平等地享有生育权利和生育自主权。在军婚中,夫妻双方应当共同维护自己的生育权益。军婚中的女方如若怀孕,在服役期间可以申请转改工作,以便更好地照顾孕期生活。如果因服役需要无法怀孕,可以在结婚时协商解决问题,包括寻找其他途径来保障生育权利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国家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保障妇女同男子一样的权利和地位。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七十条:夫妻平等地享有生育权利和生育自主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一十二条: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当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三十二条:军人有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转业和退役。服现役女兵怀孕的,委婉劝阻其服现役;确有特殊需要的,应当及时安排转改工作。 以上依据表明,在军婚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当平等享有生育权利和生育自主权。在服役期间,女方如若怀孕,应当申请转改工作以便更好地照顾孕期生活。如果因服役需要无法怀孕,可以在结婚时协商解决问题,保障生育权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