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胎儿对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胎儿对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法律规定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是死体的,则份额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养子女如果解除了收养关系,则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否则无权继承。但如果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并可能继承生父母的适当遗产。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规定,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关系因收养关系而消除。 法律分析 一、胎儿对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吗 胎儿对父亲的遗产当然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 由此可见尚未出生的孩子是有继承权的。孩子出生以后作为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但是如果孩子出生是死体的,则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孩子出生是死体的,为孩子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养子女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养子女如果与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则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解除收养关系的,则无权继承生父母遗产。因为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但是如果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法律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或者生父母立遗嘱将遗产留给被收养的孩子的,则孩子也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和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胎儿对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保留的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养子女与生父母的继承权取决于是否解除了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而未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则无权继承。然而,如果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还可以依法律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并有可能继承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财产权益第五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