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带什么材料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和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依据。申请人需要填写《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基本信息确认表》,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2寸照片两张。教师资格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 法律分析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1、填写《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基本信息确认表》 2、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提交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2寸照片两张 二、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2、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拓展延伸 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是什么?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普通话水平证明、职业资格证明等。同时,申请人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普通话水平证明复印件、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如果是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还需要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根据不同类型教师资格的认定,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应仔细查看相关法规和规定,准备齐全所需材料。 结语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填写《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基本信息确认表》,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2寸照片两张。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应按照不同类型教师资格的要求,向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并申请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二章 学 生 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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