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分别是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录像遗嘱。遗嘱在场的见证人要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做了见证人,立遗嘱人在遗嘱遗赠中所附加义务应当履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的,受益人或者其他继承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如果一个人所立的遗嘱有数份,其中有一份为公证遗嘱,就应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遗产的继承。没有公证遗嘱,所立数份遗嘱中内容又相抵触的,以时间在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