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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释义
    满足以下情形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1、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的;
    2、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或当事人根本违约的;
    4、其他情形。
    一、这种租赁合同算不算违约
    有以下情形的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可以提前退租吗?
    租赁期间承租人可以申请提前退租,但可能需要交付相应的违约金。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或者出租人存在法定、约定的违约情形导致承租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退租并不需要交付违约金。
    三、同意转租的程序怎么写
    同意转租成立条件有以下几点:1、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订立了房屋租赁合同;2、承租人询问出租是否可以转让,出租人明确表示同意;3、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情形下,六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也视为同意转租。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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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3: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