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为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吗? |
释义 | 作为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对于提前还款应首先尊重当事人关于提前还款的约定,在当事人未约定的情况下,借款人有权提前还款。而对于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问题,借款人应按照变更后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即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风险提示:如出借人不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但出借人应同时注意,此时借款人如有资金,但碍于此条款限制而不能及时还款,将增大回笼资金的难度。 借款人在诉讼中抗辩已经偿还借款,出借人该怎么办? 1、如借款人能够拿出切实的还款证据,出借人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借款关系成立。2、一般情况下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其还款,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首先由出借人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通常出借人需提交借款合同、借条、转款凭证来完成第一步举证。3、如果借款人拿出向出借人还款的证据如转款凭证、收据等证据证明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则出借人负有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仍存在借贷关系的义务。出借人可以从借款人的还款不足额、双方还存在其他经济往来等角度进行举证。风险提示:对于民间借贷主体而言,应当重视证据的保管,尽可能地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保存银行的转款凭证。若双方之间有大量的借贷往来,则需在每一次还款时明确备注所还款项的性质,即该款项为哪一份合同项下产生的利息或者本金等。如果双方能够定期就多份合同的履行进行对账、签订结算协议则更有利于日后发生争议后的举证。 借款可以作为设立公司的出资吗 可以。我国《公司法》并没有限定股东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只要股东按公司章程足额出资,无论股东资金是自有资金还是借款或是其他合法来源,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借款资金并非虚假出资。但是因为借款是股东个人所为,所以应当由股东偿还,而不应由公司代为偿还,否则会侵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也会被认为是抽逃出资的行为。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利息应该怎样计算? 1、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借款人应按照变更后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即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3、对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一般都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风险提示:如出借人不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但出借人应同时注意,此时借款人如有资金,但碍于此条款限制而不能及时还款,将增大回笼资金的难度。 借款人未按期返还借款怎么办? 借款合同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款人未按约定日期偿还借款的有两种情况。1、迟延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还款。借款人迟延还款的,应负违约责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贷款人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2、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偿还借款期限届满前偿还借款。当事人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还款条款的,如提前还款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可不经贷款人同意而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如提前还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要求,一般来说,金融机构会拒绝提前接受还贷,因为这样意味着预期利益的损失。风险提示:贷款违约的风险:1、信用风险。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对于个人信用记录管理非常严格,主要制约个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关系,所以信用贷款一旦违约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污点,之后借贷人申请信用卡或银行贷款那是相当麻烦的,或是要承担相当高的利率,甚至银行直接不批。2、诉讼风险。逾期超过一定金额将走法律程序,当贷款借贷人恶意逾期还款或根本还不上的时候,贷款机构或银行就会根据当时签署的贷款合同走法律程序起诉借贷人。 借款利息可以预先扣除吗?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2、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所以出借人预先扣除利息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无效行为。3、支付利息是借款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应当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风险提示: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3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该内容由 林上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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