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联合体投标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释义
    甲乙两家公司联合投标某一工程,甲公司由于自身原因没有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其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
    1.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两家公司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3.乙公司承担一部分连带责任
    4.甲乙公司协商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是哪个?为什么?
    问题补充:
    我认为答案是2但是参考答案是1呢不知道为什么
    最佳答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2、所以答案为2。按照答案也许这么理解:甲公司未履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单独完成履行。则乙公司对业主无违约责任,而甲公司由于未遵守联合体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样的话题目也太含糊了。
    
     该内容由 郭大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1: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