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弃婴办理收养证需要什么 |
释义 | 1、需要提交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3、收养人本人的婚姻状况、子女状况以及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一、珠海收养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国内公民办理收养登记应提供的资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4、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5、收养继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6、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大一寸半身免冠照片各三张及二寸合照一张。 二、领养一个女儿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一、领养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本; 2、收养申请书; 3、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领养孩子的流程如下: 1、要先给领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领养书、居民的身份证、户口本; 2、由领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领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领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综上所述,收养人应该是一个年满3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的,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健全的人。收养人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的,不能养子女和收养子女的精神疾病,或者是传染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