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如何通行? |
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定通行。具体是:(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二)如果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交通的,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现场指挥通行。(三)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除此之外,机动车还不得在交叉路口倒车、停车、超车。机动车在通过既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交叉路口,也没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机动车驾驶员首先应当减速慢行,如果遇有行人通过交叉路口,应当先让行人通过。遇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应优先通行的车辆,应当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如何通行?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如何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一是,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有交通信号的,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但是,如果有管理人员在现场指挥,应当按照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交通信号”,既包括铁路道口的交通信号灯、音响信号,也包括铁路道口使用的栏杆。一般情况下,当道口栏杆放下(或栏门关闭)、红灯亮、音响器发出报警信号时,机动车应当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应当停在距离最外股铁轨五米以外,不准通过。遇有道口信号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亮时,不准通过。当栏杆收起(或栏门打开),白灯亮时或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才可以通过。如果有管理人员现场指挥,应当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这里的“管理人员”,不是指公安交通警察,而是铁路交通管理人员。二是,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在没有交通信号或者没有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时,应当减速慢行,同时注意瞭望火车道两边有无火车通过,在确认无火车经过,保证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 车辆通过十字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追尾交通事故: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同向刮擦交通事故: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2、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3、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4、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宽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6、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对向刮擦交通事故:1、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该方承担全部责任;2、一方超宽,对方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3、双方均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正面相撞交通事故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正面相撞交通事故,该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侧面相撞交通事故:1、一方车辆转弯,另一方直行形成的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转弯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在“丁”字形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从一条道路驶入另一条道路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3、“十”字交叉的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双方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特殊交通事故:1、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自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故意逃逸的,逃逸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3、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4、在有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不按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有证据证明当事人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反交通标志行驶、无证驾驶、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以及存在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力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车辆通行证怎么办理 需要去当地的发证地车管所办理,还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单位车辆的需要提供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咨询台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持所需资料到认定岗认定车辆,拓印发动机号,车架号,照一次性成像即可。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遵守什么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在通过路口和横过道路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第一,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这是行人“过马路”的一项基本规则。这里的“路口”一般是指十字路口、交叉路口等。路口是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汇穿插的地带,交通流量大,交通状况复杂,容易造成堵塞和事故。为了保证路口的交通秩序,常设置交通信号灯以指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秩序,并且设有专供行人通过路口的人行横道。行人在路面上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些路口和道路没有设置人行横道,但设置了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这时,行人只能选择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不能为“图省事”,在没有设置人行横道的路面上通过。第二,行人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人行横道划设在道路表面,行人通过路面上的人行横道时与车辆的相遇不可避免。因此,如果有信号灯指示车辆与行人的通行秩序,会增加通行安全。行人在走人行横道时,如果有信号灯,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过。红灯是禁止通行的信号,绿灯是可以通行的信号,而黄灯则是红灯与绿灯交换时的警示信号,表示已经在人行横道内的行人应当快速通过,还没进入人行横道的人则不应再进入。第三,行人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由于道路情况不同,有些路段没有设置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这就要求行人在这些路段通过时,应当自己确认安全后再通过。行人要认真观察道路上车辆行驶的情况,判断道路上车辆的行驶速度与自己的距离是否允许横过马路,要具有自我保护意识,确认安全后再通过,避免造成交通事故。 车辆通行费能抵税吗 可以。 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1+3%) 3%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1+5%) 5%二、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1+5%) 5%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