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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生证明医院给补办嘛
释义
    法律分析:给补办。但需要办理公安机关出具的遗失证明。可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办理遗失证明后可凭借遗失证明,到原来出生所在医院的医务处,开具补办《出生证明》与《出生证明遗失情况说明》。需要的材料∶1、遗失声明。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父母双方及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5、分娩机构提供的自填单复印件及出生情况证明材料。若领证人非儿童父母,需提交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父母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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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4:4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