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想给别人担保了应怎么解除 |
释义 | 1、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担保是合同,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是不能撤销的,只能一直到借款人还清债务为止。按照银行贷款操作规范,除非担保人,和借款人,和信用社三方共同愿意,债务才可以转移给他人。 一、申请解除担保人的限高,对整个案子有影响吗 (一)申请解除担保人的限高,对整个案子有影响。 1、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 2、与借款人协商,要求更换担保人; 3、如果担保人被他人欺骗,胁迫,或者是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骗取提供保证,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保证。 4、过了担保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上规定是债权到期之后的六个月内 5、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二、担保人不知情担保是否有效 担保人不知情担保无效。有效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是真实的;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终止,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在连带担保中,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担保合同,可视为无效合同,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追偿权怎么获得 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或者其他连带共同担保责任的人追偿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在以下情形可以获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1、担保合同有效时,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时,担保人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2、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因无效的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3、连带共同担保中,已经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就超过自己应承担的份额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所谓连带共同担保,是指是保证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当债务人不能到期清偿债务时,各个保证人就保证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4、存在反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在自己承担的范围内向反担保人追偿。所谓反担保,是指第三人(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由债务人或者另外一个第三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担保的对象是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后,担保人不能向债务人追偿时,由反担保人(另外一个第三人)负责清偿该追偿责任,或者就债务人、另外一个第三人的特定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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