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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开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释义
    政府信息公开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以及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之规定:(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披露相关信息是央行职责,既保障人民知情权,又能够消疑释惑及时检讨研判发布实施相关政策的后果及影响,与此同时,实行开门办政、依法行政,方可取信于民取得有利效果。
    《条例》从基本原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是一部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法律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加有效地防治腐败。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是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构建网上信息公开平台。
    在现在这个互联网+的时代,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自然也不能缺席,于是很多政府部门热衷于开通政务微博、官网、政务APP,这并没有错,但不少政府部门对此却重开发建设,却疏于维护与管理,如对网页很少更新或长期不更新,甚至让官网变成了僵尸网站。本来是出于便民、惠民,为了达到政务公开目的的官网,却让人看到人浮于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弊病。
    因为鲜有行政单位负责人因信息公开不力而被问责的先例。但是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是对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的尊重,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是避免权力任性与腐败的重要手段,从而才能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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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9: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