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协议的法律性质 |
释义 | 拆迁按照补偿协议法定内容如下: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不能双方一起签怎么办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 1、空白协议不能签 被拆迁人要注意以下条款: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 2、内容不合理不能签 拆迁补偿协议不合理的情况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屡见不鲜,拆迁方通常为了节省拆迁成本获得更大的利益压低补偿款,以威逼利诱的方式与被拆迁人签订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 二、安置补偿协议中应当明确具体的事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如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方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5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6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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