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结婚时,男方不一定要给彩礼。彩礼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一种婚嫁风俗,但是法律并没有对这种风俗进行强制性规定。彩礼的数额一般也是根据各地的风俗习惯确定,但是在给了彩礼之后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退还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