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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市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释义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 成都 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为多少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为多少都不太了解,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百分之八十八,3000到5000元报百分之九十,5000到10000元报百分之九十二,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百分之九十五,其中乙类药品按百分之八十,贵重药品按百分之七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百分之七十报销。 二、成都特殊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 1、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6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00元。 3、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两次起付标准,且不逐次降低;第四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三、报销条件 只要符合异地就医相关规定的 四川 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参合人员完成了相关的手续后在四川省内跨市(州)就近可享受持卡结算的便利。   参保人员依据异地就医“参保地待遇”原则,在省内跨市(州)异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政策予以报销。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为多少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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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4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