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孩子名字上产证有以下有利因素 首先,如果父母离婚要分财产,孩子当然有产权,而且谁有孩子的监护权,谁就管理孩子的财产。 其次,即使父母不离婚,也存在以下好处: 1、可以规避以后有可能实行的遗产税; 2、如果以后想把房子转给孩子,可以省一笔费用,不需支付过户费。 二、孩子名字上产证,也会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1、购房时产证上写了孩子的名字,到孩子成年后,那么处置房屋的权利就不全在父母手里了:子女按其在产权中占有的份额或作为共同共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同意出售,同时也有权享有出售收益。 2、孩子成年后,如果独立买房,有可能多付契税,孩子结婚后,买家庭第二套房时可能交房产税。 3、孩子过早有了房子,有可能会忘却奋斗。实践表明,产证有无孩子的名字对孩子的成长可能会一定的影响。 最后,那父母买房时究竟应该怎么办呢?折衷的办法是:可以到公证处作公证,约定子女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在父母生前,权益属于父母所有。这从法律角度看,就是做一个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