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按揭房有什么条件,怎样执行 |
释义 | 法院判按揭房是可以执行拍卖的,但银行有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九条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 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第五百一十条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没有房产证法院怎样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以及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宽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以及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规定,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执行。 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人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之普通债权债务关系被查封,且属于居住之必要的房产,那么法院只查封不拍卖,如果房屋已经设置了抵压权,那么抵押人是在被执行人提供短期安置住房后,法院可以拍卖该住房。但要告知买受人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的事实和法律后果。 按揭贷款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 按揭贷款买二手房需要的条件: 1、有合法的公民身份的中国公民; 2、没有不良的银行借款记录,有能力偿还本金和利息; 3、同意以自己的所购买的房屋当作了银行的抵押物的; 4、所购买的房屋的产权是合法的,可进入房地产的市场流通; 5、所购的房屋不在拆迁的公告范围内; 6、需要在建行开户,并存入了足够的首期款的; 7、申请贷款时没有任何的不良的信用记录的。 怎样预防假按揭 1、假按揭是指开发商为资金套现,将手中的存量住房以虚构的买房人的名字购买,从银行套取购房贷款。有效预防“假按揭”的措施如下: 首先,银行应当谨慎选择合作对象,在合作的同时,还应当着重审查其自有资金是否达到开发项目总投资的法定比例以上,是否具备项目运作必需的“四证”。 其次,银行应当加强贷款前的调查和审核,对开发商提交的个人住房按揭材料进行重点审查,仔细辨别申请材料的真伪,或者通过调查核实按揭申请人的情况,然后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第三,银行应当加强对贷款资金的监管。贷款项目营销成功后,银行必须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的工程形象是否与资金的使用进度相匹配,特别是对期房项目更应提高警惕,确保所有售房款用于项目修建,防止“烂尾楼”的产生。 第四,对于现有项目中存在问题的按揭贷款,银行还应当进行认真核查,严格控制和化解贷款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清收违约贷款;对那些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收回贷款的,必须及时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以保全银行资产并减少贷款损失;对涉嫌“贷款诈骗罪”的开发商,应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举报,并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是什么 存在法定情形之一的,买房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要求退房: 1、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3、按揭不能,买受人有权退房。 4、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迟延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定期限,买受人有权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买受人有权退房。 7、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8、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夫妻按揭房要怎样分割,夫妻婚后的按揭房怎么分割 1、如果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除了分割共同财产,还需要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承担,或者将房屋进行变现处理,然后平均分割其中的财产。 2、如果男女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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