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工许可证是哪个单位办理 |
释义 | 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一、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程招标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单位出具的“三通一平”证明;5、工程项目招标情况告知书、施工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审查合格书、审查备案单;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安全条件审核表。 三、在什么阶段可以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方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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