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给了彩礼女方能要回礼吗 |
释义 | 男方给了彩礼女方能要回礼吗?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并非必须要回礼,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返还。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同样,没领结婚证的男方也可以要回彩礼。根据法律解释,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返还。总之,彩礼的返还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有关。 法律分析 一、男方给了彩礼女方能要回礼吗 男方给彩礼女方是依据其当地的风俗习惯,或根据女方自己自愿选择,可以回礼,也可以不回礼,并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方必须要回礼。但涉及彩礼的,满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条件,且双方离婚的,男方可主张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没领结婚证男方可以要回彩礼吗 没领结婚证男方能要回彩礼。 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男方给予彩礼而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时,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根据实际情况,彩礼可以予以返还。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并无法律义务必须要回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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