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主要情况有: 1、如果承租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逾期不付款,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