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效力如何 |
释义 |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对外转让股权的行为不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性 在我国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认定方式: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有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如何判断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判断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的方法:合同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既可以发生效。例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且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该转让行为才会依法生效。 三、如何区分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判断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方式如下:只要转让合同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既可以发生效。例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该转让行为才会依法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