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生二胎假期的国家规定,只要符合计划生育的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福利等待遇。一般单胎顺产是九十八天,难产或者是多胞胎相应增加了十五天。 2.有些地方会有晚育假,是不适合二胎的,根据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无论是独生还是双胞胎再生都不会有晚育假了。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