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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疾险中的瘫痪免责是否需要进行法律解释?
释义
    法律分析:
    重疾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以应对罹患重大疾病的风险。在保险合同中,瘫痪常被列为重大疾病之一,并通常被赋予相应的保险金赔付金额。
    然而,在有些重疾险合同中,对于瘫痪的免责条款并不明确。这引发了一些争议,即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利在瘫痪事件发生时拒绝支付保险金。
    在法律上,重疾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中的条款,但其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在重疾险合同中对于瘫痪没有约定明确的免责条款,那么被保险人有权要求支付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瘫痪的免责条款,那么被保险人则需要依据合同的约定来决定是否有权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中的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以明示的书面形式载明,并与有关责任的约定在同一条款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预定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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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