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有权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我国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社会团体的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法律客观: 《宪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宪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