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上诉后开庭的时间没有规定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裁定,当事人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一审二审相隔时间是多久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审二审间隔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二、裁定驳回起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 裁定驳回起诉后十日内可以再次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需要注意的是,被法院裁定不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说明法院驳回起诉后可以重新起诉。 三、当庭作出上诉,下案审理是什么意思? 当庭上诉是指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当庭提起上诉。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