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2、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3、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与其市场上其他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求。 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为满足发包人建设一项与其他建筑物不一样的建筑物订立的标的物是特定的建筑物。 一、加工费属于合同纠纷吗 加工费不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拥有所有权的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然后买受人支付价款,但是加工费是不用转让标的物的,加工费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加工,然后定作人支付加工费。因此加工费不属于买卖合同纠纷,而是属于承揽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中的加工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按照承揽合同处理。 二、定作人能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吗 根据相关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某法中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八百零八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