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邮政快递方式邮件,在快件的备注栏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期间; 3、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4、一方在外居住的租房合同、水电费、物业费单据;5、在外居住证、暂住证;6、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者邻居,但是单独的证人语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