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规定 |
释义 | 针对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变动性等特点,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应从以下各方面着手: 一是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采取学习、宣传、讲座等形式,加深职工群众对落实监督权力重要性的理解,自觉履行监督职权,从而不断增强责任感。同时要切实维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从制度上保证监督者利益不受侵害,更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随意剥夺监督者的各种权力,特别要从政治、经济、生活等方面予以保护,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使行使监督权的人有安全感。对真实、有效的监督,要给予监督者适当方式的奖励,鼓励人们大胆行使监督权力。 二是要畅通监督渠道,把对领导干部的多种监督落到实处。要采取公开举报电话,设臵举报信箱,实行来访接待日制度,开通干部监督热线、专人暗中察访和填发通知书责令说明真相等方式,妥善解决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通过采取多种有效的监督形势,使广大干部在业余时间不离组织、在生活社交中不忘党性原则,严格自律,防患于未然。 一、如何落实三个规定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纪律意识。召开了专门会议学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相关的文件精神,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全院干警结合党性分析检查、自身岗位实践等开展自学活动,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告诫全院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敲响警钟。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宣传《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精神,警示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干预个案。 三是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转发了最高院关于“三个规定”的相关文件,制定了《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办案活动登记表》和《司法人员过问办案活动登记表》,要求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是按期报送,动态掌握干预司法行为。每季度定期向县委政法委汇报“三个规定”的执行情况,以便县委政法委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对违反规定行为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是认真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廉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廉政监督员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我院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