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区警务室的人算警察。 社区民警是在社区执行公安派出所部分职能的人民警察,社区民警主要工作在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所分担的社区进行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和服务群众等项工作,社区民警是实施社区警务的主体力量。社区民警指的是管理划定社区的片警,派出所民警一般是市县区的治安管理。 社区警务专职化,将社区民警从繁重的日常办案、接处警、警务研判中脱离出来,专门从事社区警务工作,做好社区矛盾纠纷调解。 社区警务大队主要负责派出所辖区内社区治安防范,处理治安案件,服务群众等职能。 警察是指国家及其统治者,根据国家和统治者阶级的意志,按照确定标准设置的警察机关及其警务人员。 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如下: 1、收集掌握信息,警务工作站工作职责。 2、加强人口管理,熟悉村社区人口基本情况,落实重点对象的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帮教工作,减少违法犯罪。 3、加强治保会建设,充分发动群众,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队伍,构建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村社区防范网络,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提高村社区群众的防范意识,指导内部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4、积极做好辖区内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及管制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立章建档,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及时查堵管理漏洞。 5、为辖内群众和单位办理辖内民警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证明、证件,并提供咨询服务,努力提供便民利民的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三条: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第四条: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