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撤销仲裁裁决法院两个月时间审理。请求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审限是2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2、《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一、仲裁和诉讼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管辖权的取得不同。 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只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申请仲裁,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2、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 诉讼案件的审判庭由法院指定,不能由当事人选择。仲裁案件,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约定仲裁庭的组成人数外,当事人有权选定仲裁员。 3、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 法院开庭审理一般公开进行,只有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 4、审理程序及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不同。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则有较大的自由度,几乎每一步骤当事人都能主动作为。 5、监督程序不同。 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可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我国仲裁委员会则实行一裁终局制,并适用司法监督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