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犯罪预备可不可以逮捕 1、犯罪预备可以逮捕。只要司法机关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以及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情形,即使处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应当予以逮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二、犯罪预备是否构成犯罪 1、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对于犯罪和预备犯罪,这二者看上去只是顺序的不同,但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且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 2、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