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若多次尝试正常催讨后仍未得到解决,债权人应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若债务人已下落不明,则在其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此时仍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在多次尝试正常催讨后仍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若该债务人已下落不明,则在其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此时仍可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失踪人的财产如何代管?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应当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按照其意愿办理。如果上述人员无法担任或者不具有代管能力,则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或者财产代管人。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财产代管人的职责,其中包括保管失踪人的财产、管理失踪人的日常生活开支、处理失踪人的债权债务等事项。在失踪人的财产代管期间,财产代管人应当尽善良管理人的职责,维护失踪人的财产权益。 结语 债权人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在多次尝试正常催讨后仍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债务人下落不明,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其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其亲属代管,仍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