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若哺乳期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若哺乳期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以上是关于哺乳期妇女被单位自动离职怎么办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