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次申请强制执行后是否还能继续申请强制执行? |
释义 | 申请强制执行后终结是否能再次申请,有期限限制。超过两年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纳费用。法院在负有给付义务方未履行时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第一次申请强制执行后终结还能再申请强制执行,但有期限限制,必须是在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的两年内提出,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一、第一次申请强制执行后终结还能再申请强制执行吗 第一次申请强制执行后终结,当事人是否还能再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如下: 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2.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纳费用吗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纳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公示催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6.申请破产; 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三、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强制执行 法院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但是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没有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执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结语 申请强制执行后的终结,并不意味着无法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人仍有机会再次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然而,超过两年的期限将使其失去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此外,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执行特定事项时需要缴纳申请费。最后,法院在负有给付义务方未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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