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采用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3、意思表示真实合法; 4、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5、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但并不一定生效,合同成立与生效具有以下区别: 首先,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其次,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 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 最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的生效则还要求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是什么?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