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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