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负责监狱看守、看押的是中国武警的主要组成部分:武警内卫部队。武警分为内卫、交通、黄金、水电、森林、边防、消防等警种,除了边防和消防隶属于公安部和武警总部外,其余警种军隶属于武警总部,受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双重管辖。监狱的武警只负责对监区的看守和看押,和狱警完全分开,不相干,院子也不是一起的。另外,监狱里面的武警不执行警卫勤务,警卫勤务是一定规模的政府机关、国家领导享受的特殊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二条 监狱设监狱长一人、副监狱长若干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其他监狱管理人员。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