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颅内占位被拒赔,保险公司继往拒赔是否违反了合同诚信原则?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其关系到个人及家庭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预期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有义务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违反了合同诚信原则,拒绝或推迟赔付,将严重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如果经过调查,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提出的赔偿请求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正常进行赔付,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预期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人应当依法履行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合同的解释应当以合同字面意思为准。当事人对合同的形成、履行和解释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结论: 保险公司拒绝或推迟赔付被保险人的请求,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并经过调查和核实。如果保险公司违反了合同诚信原则,拒绝赔付,将对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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