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犯罪前科的人能够更换姓名。变换姓名的有关限定:不到18岁的公民需要更换姓名的,可由爸妈或抚养人提议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换;对18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换,确有正当借口需要更换姓名的,由本人提议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允予变换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