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证权属资料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办理房屋产权证明要带上相应的证件,需要的证件有:1、有效身份证。2、已经公证过的房地产交易合同正本(这里指的是没有按揭的业主)3、交易购楼发票以及付清楼款证明(没有按揭的业主)4、已经公证过的按揭合同(按揭买房的业主)5、契税款以及办证费(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总额的1%,办证费为总房款的0.15%加5元)(二)填写房屋产权证明单房屋坐落的位置,一定要明确具体到左右位置及门牌号及房屋面积平方米该房屋产权归属,有几个人就写几个人。填写房屋产权编号。要有单位盖章,日期。注意事项:一般需业主本人亲自办理,或代理人携经公证的委托书办理。具体每个地区的要求略有不同,请详细咨询当地的房产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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