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自由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是结婚自由,民法典规定婚姻的缔结必须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如果一方因受胁迫违背真实意愿而结婚的,其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关系被撤销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一方是精神病的话婚姻能不能判断 一方患有精神病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婚姻是指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人之间缔结的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患麻风病可以结婚吗 患麻风病可以结婚,但麻风病患者需要在婚前如实告知对方自己的病情,否则对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无效或者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