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嫁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购置后未约定则为共同财产,购置前未约定则为婚前财产。男女双方可书面约定婚姻关系期间财产归属。嫁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在领取结婚证之後购置,且双方未就嫁妆归属作出约定,则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且双方未就该财产归属作出约定,则属於一方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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